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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价虚高谁之罪? 医药代表应回归本质

中国虎网 2017/2/20 0:00:00 来源: 未知

     医药代表一直处在风口浪尖上,时常伴随着“消失”、“转型”的字眼。医药国17条明确提出,医药代表只能从事学术推广、技术咨询等活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失信的记入个人信用记录。为此,有观点称,300万医药代表中将有200万人被淘汰。

  实际上,在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发行业委员会(RDPAC)主席布安瑞看来,医药代表这个行业正在一步步地走向职业化、正规化,应回归其本质。“首先,2015年国家将医药代表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这表示医药代表正式地成为一份职业;而此次医药国17条中提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医药代表的管理,这释放出的信息是医药代表有主管部门了。”

  而多年来医药代表因为各种带金销售等问题一直是负面形象,甚至药价虚高的板子也一直打在医药代表身上。不过,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药价虚高问题是多方面造成的,有体制等多个问题,如以药养医背景下,医生劳动的价值没有得到充分尊重,收入过低,而医药企业往往能迅速满足医生补偿收入的要求等。

  300万医药代表是伪命题?

  在新一轮医改中,为了保障药品供应、理顺药品价格,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有关药品采购、流通、价格等关键领域的改革措施,这一系列改革给医药代表行业角色调整与规范发展提出了多重要求。

  2月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这份被业界称为“国17条”的意见,从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整个链条提出改革方向。其中,“医药代表只能从事学术推广、技术咨询等活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为此,有观点称,300万医药代表中将有200万人被淘汰。

  不过,从目前看,这300万的数据或许是个伪命题,国内究竟有多少医药代表没有一个权威统计。另一个说法是据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保守估计,目前全国有4000多家药企,医药代表人数起码超过100万人。

  一位业内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在这300万中或许包括了流通领域送货、销售人员等,甚至一些小型药企外包的业务。但这与职业大典中描述并不一致,也不能称为真正意义上的医药代表。

  2015年医药代表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当中,标志着其职业身份在“国家确定职业分类”上首次得以确认。按照该分类大典,将其职业定义为代表药品生产企业,从事药品信息传递、沟通、反馈的专业人员。

  目前较清晰的一个数据是,参加RDPAC“医药代表专业培训”项目累计参与的医药代表已有7.7万人次。

  据悉,当前行业内仅有的规范,是RDPAC在国际制药企业协会联合会的《全球药品推广行为准则》基础上制订的《药品推广行为准则》。这个行为准则为行业从业人员提出一系列的“自律红线”。

  布安瑞希望这套体系可以为整个医药代表行业也提供一个参考。同时,在布安瑞看来,医药代表这个行业正在一步步地走向职业化、正规化。其中,国17条的发布无疑会加速这个进程。

  国17条中提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医药代表的管理,建立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制度,备案信息及时公开。医药代表只能从事学术推广、技术咨询等活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其失信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

  “多年来,医药代表这个行业一直没有主管部门,上述信息表明食药监部门将会对医药代表进行管理,具体细节出台或需要时日,但这是规范化迈出的重要一步。”布安瑞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指出。

  实际上,医药代表行业走上正规之路并不易,这个行业存在30多年,经过多番努力才成为一个合法的职业。如在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辉瑞制药中国企业事务部总监、全国政协委员冯丹龙就提议将医药代表纳入新职业,明确医药代表职业定义、职业标准、行为规范、权益保护等,将医药代表纳入正规化职业化管理,以进一步规范医药市场行为。回归本质

  在布安瑞看来,医药代表就是应该科学地向医生和医疗机构介绍药品,正确地宣传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辅助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收集所推介药品的不良反应,及时向生产企业反馈,这些才是医药代表真正的价值之所在。

  但在中国医药购销领域,多年来一直运行的还是“带金销售”的潜规则。为此,在各种回扣门、贿赂门等曝光后,药价虚高的板子便重重地落在了医药代表身上。

  对此,很多医药代表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这锅背不起”。“随着医改各项政策的推进、企业合规性加强、反腐力度加强,此前的带金销售模式越来越行不通,最终会回归到服务的本质上。”某药企华东销售总监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指出,医药代表行业的变化,跟我国长期缺乏医药代表的管理和约束机制有关。我国对医药代表不仅没有准入门槛,也没有一部公认的行为规范。现实中,医药代表成为一群素质不齐、手段灰色的“营销公关人员”的竞技场。

  国务院医改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刘国恩表示,药品从厂出来再进入流通,流通再进入到医疗服务的机构去,所有的环节里边都可能形成药价虚高。“所以我们单方地去强调某一个方面的责任,实际上是不太妥当的,也是不公平的。不能够单兵突进地去解决某一个方面的问题。”

  有业内人士指出,在以药养医背景下,医生劳动的价值没有得到充分尊重,收入过低,而医药企业往往能迅速满足医生补偿收入的要求,所以会滋生出诸多的利益共同体。

  截至2015年底,我国仍有药品生产企业5065家,是全球最大的原料药生产国和出口国,但药品同质化严重,低水平重复问题突出。而正是这种粗放、重复、低端的药品供给市场,直接催生了以“推销药品”为主要职责的医药代表群体的壮大。

  近期发布的过度重复药品公告显示,有129种药品100家以上的企业同时生产。全国有药品批发企业13508家,零售企业45.3万多家,前三强药品批发企业市场占有率仅为33%,与发达国家普遍在80%以上的占有率相比相差甚远,行业集中度低,具备现代化医药流通条件的企业仅占1.75%。药品流通环节多,流通秩序混乱,挂靠经营、过票洗钱、商业贿赂屡禁不止,推高了药品价格,腐蚀了医生队伍,诱导了大处方、开贵药,给国家、社会和个人造成很大的损失。

  (原标题:药价虚高谁之罪? 医药代表应回归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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