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市场分析 > 内蒙古加强蒙中医药 适宜技术推广

内蒙古加强蒙中医药 适宜技术推广

中国虎网 2017/2/14 0:00:00 来源: 未知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记者 甄海霞)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出台《2017年蒙医药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能力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2017年,自治区从中央财政支持我区补助资金中安排930万元,重点加强16家蒙中医院开展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通过建立紧密的对口支援关系,由二级以上蒙医中医医院帮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苏木乡镇卫生院开展“蒙医馆”、“中医馆”建设,从而逐步建立起基层蒙医药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网络和长效机制,切实加强蒙医药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方案》明确,重点开展蒙医中医综合服务区建设,将蒙医中医临床科室(诊室、治疗室、蒙药房中药房、煎药室等)集中独立设置,形成相对独立的蒙医药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域。配备蒙医药中医药常用诊疗设备,重点加强一般针法、灸法、推拿、刮痧、拔罐、敷熨、熏洗中至少6种技术方法的开展与规范化操作。配备用于连接基层蒙医药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视频网络的计算机系统、投影仪等设备等。集中开展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一体化蒙医药中医药服务,同时向群众宣传蒙医中医养生保健知识。

  《方案》提出,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适宜技术筛选、师资培训、基地建设、基层环境改善等任务。10月30日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12月15日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经费预算执行到位。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户服务邮箱:200899936@qq.com 客服QQ: 200899936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