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虎网 2014/11/21 0:00:00 来源:
未知
近日,曾与山东鲁华能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华能医药”)有过合作的市民赵先生向党报热线反映,该医药公司存在违规挂靠经营行为,违反了国家相关法规。对此,鲁华能医药回应称公司并不存在挂靠经营的情况。目前监管部门已经介入调查,近期将公布调查结果。
市民举报:曾挂靠在鲁华能医药
赵先生称,他于2012年3月份与鲁华能医药签订了承包责任书,挂靠在该公司做药品销售。“根据双方的协议,我可以使用该公司的相关许可证, 并且可从公司进货。而我需要向公司上交利润的1.1%作为管理费。”由于公司将抽成比例从1.1%提高到2.3%,2013年9月份,双方终止了合作。
“鲁华能医药公司让我挂靠是一种违规销售药品的行为。”赵先生表示。记者查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整治药品经营中挂靠 经营超方式及超范围经营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7〕601号)了解到,所谓的挂靠经营是指药品经营企业为其他无证单位或个人提供药品经营场地、 资质证明以及票据等条件,以使挂靠经营者得以从事药品经营活动。《通知》对挂靠经营的行为明令禁止。
鲁华能医药:双方是合作并非挂靠
鲁华能医药工作人员在采访中表示,公司从未涉及挂靠经营,与赵先生的合作只是一种特殊的业务经营模式。之前赵先生拖欠公司300多万元,目前已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可能赵先生为此而进行报复性举报。“目前,监管部门已经介入,近期,此事将会有结果。”该工作人员说。
监管部门:已经完成取证工作
记者从历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赵先生已多次举报鲁华能医药挂靠经营、出租出借许可证。现济南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已成立专门调查小组进行调查,目前已经完成取证工作,正在对相关证据进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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