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政策法规 > 《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

《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

中国虎网 2014/4/18 0:00:00 来源: 未知

 

卫计委等八部委15日出台《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卫计委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指出,“引导医务人员尽量用价廉质优的药品,能用便宜的不用贵的,能用仿制药不用原研药”。业内人士指出,这一政策将大大提升国产药品的使用率,同时可能重挫外资药企。
 
  我国药品分为专利药(在专利保护期内的药品)、原研药(过了专利保护期的进口药)、仿制药(国内药企仿制专利药企业的药品)。最新数据显示,我国批准上市的药品1.6万种,药品批准文号18.7万个。其中,化学药品0.7万种,批准文号12.1万,绝大多数为仿制药。而国内上市的专利药、原研药,几乎都被外资药企垄断。
 
  记者了解到,最近几年,由于各地药品招标政策“唯低价是取”,原研药与仿制药的价格差距越来越大,有的甚至达到50%左右。
 
  广药集团总经理助理黎洪认为,《意见》给了低价药很大的市场空间,也将带来较大的市场机遇。
 
  卫计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出台措施引导各级医疗机构提高常用低价药品使用量,让药品回归治病的本。随着公立医院改革和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医疗机构处方行为不断规范,部分临床高价药品将被替代,从而增加低价药品使用比例,优化用药结构。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户服务邮箱:200899936@qq.com 客服QQ: 200899936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