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医药股市 >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销售14种违法广告药品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销售14种违法广告药品

中国虎网 2013/7/25 0:00:00 来源: 未知
  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工作的通知》规定,近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发布严重违法广告被公告两次以上仍未整改的“济生橘核丸”等14种药品暂停在全省范围内销售。   该14种药品在发布广告中含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违法行为。分别是兰州太宝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济生橘核丸、通化吉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萘哌地尔片、贵州肾元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肾元胶囊、海南新天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益肾壮阳膏、西安阿房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薏辛除湿止痛胶囊、陕西省科学院制药厂生产的甘露聚糖肽口服溶液、河南时珍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脾肾双补丸、湖北威士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谷丙甘氨酸胶囊、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西帕依麦孜彼子胶囊、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生产的十香丸、北京御本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前列舒乐、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止咳喘颗粒、陕西摩美得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益气聪明丸、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安尔眠胶囊。   目前,福建省局已通知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并要求各地监管部门对企业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户服务邮箱:200899936@qq.com 客服QQ: 200899936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