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国际动态 > 中国下调20类化学药品价格 平均降幅15%

中国下调20类化学药品价格 平均降幅15%

中国虎网 2013/6/24 0:00:00 来源: 未知
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8日召开新闻通气会称,该机构已于日前发出通知,决定从2013年2月1日起调整呼吸、解热镇痛和专科特殊用药等药品最高零售限价,共涉及20类药品,400多个品种、700多个代表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为15%,其中高价药品平均降幅达到20%。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药价能够进一步减轻民众的用药负担。据简单测算,一种治疗老年痴呆的常用药,经价格调整后,患者平均每天用药的花费能减少12.8元人民币。另一种治疗乙肝的药品,经调整后,患者一个疗程可减负700多元。   这位负责人表示,在为民众减负的同时,此次调整也加强了对低价药品的价格扶持。特别是对临床短缺的低价药品,发改委在开展成本价格调查、专家评审和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了价格,以鼓励低价药的生产供应,满足临床需要。   据了解,自中国国家发改委对政府定价范围内的药品实施零售最高限价管理来,官方已对药价进行了三轮集中调整。第一轮全面调整发生在2001年到2003年、第二轮是2006年到2007年、第三轮调整从2011年开始并延续至今。   上述负责人介绍说,本批调价的化学药品,与2011至今已分四批调整的抗生素、循环、神经、激素、消化、抗肿瘤、免疫和血液8类药品,属于同一轮次调价品种,大部分属于临床常用药品。国家降低这些药品的价格,可以有效减轻患者负担。对于常年用药、治疗慢性病的患者来说,降价的感觉将较为突出。   这位负责人透露,在本次调整后,中国本轮对化学药品价格的调整已经完成。未来,官方将考虑调整中成药价格,方法和化学药品价格调整方法大致保持一致,但也会考虑到中成药的特点。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户服务邮箱:200899936@qq.com 客服QQ: 200899936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