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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管理机构对此却不愿意了。

中国虎网 2013/6/3 0:00:00 来源: 未知
  制约零售药店发展有两大因素,处方权和医保定点资质。近几年新医改以来,“医药分开”一直未实现,零售药店始终拿不到处方权,为此医保定点药店纷纷试水多元化经营。不过,医保管理机构对此却不愿意了。   日前,《广州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网征求意见。记者注意到,《办法》取消了对医保定点药店的距离限制,放开了定点药店数量,但同时对药店赖以生存的非药品业务却进行了限制,要求非药品占地不高于药店总面积的30%。   对此,广州多家连锁药店纷纷表示反对。而从全国看,北京、云南等地都有类似的限制,一时之间,医保机构对零售药店的设限,成为制约零售药店业转型多元化经营的一道“紧箍咒”。   “多元化”遭医保阻击   根据《办法》,人保局要求医保定点药店的场所使用面积80平方米以上,而经营非医疗用品的零售药店,应当设置封闭专区,并建立单独收费系统;封闭专区的使用面积占药店总使用面积的比例不得大于30%。   这就意味着,除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用途化妆品、消毒用品之外,药店经营其余的个人护理等产品,均要“封闭”销售,而且面积不得大于30%。   而目前广州很多药店都是平价大卖场的经营模式,营业面积普遍都有几百平方米。以湖南老百姓大药房为例,其一家位于江南大道的门店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如果非药品的面积不得超过30%,那就意味着医疗用品面积要占到1000平方米,而实际上医疗用品的陈列根本用不了这么大面积。”老百姓大药房广东分公司一位负责人李文(化名)坦陈。   据悉,早在2009年广州市推行医保门诊统筹报销每月300元、慢病统筹报销政策之后,零售药店顾客就已开始大量流失。广州多家连锁药店负责人告诉本报,过去三年广州药店的整体交易次数、销售额平均以每年10%~15%的速度下降。   与此同时,药店的经营成本却大幅上升,部分在商业区的药店租金每年的涨幅甚至超过100%。   “早在那时,零售药店就被迫进行了品类调整,开展多元化经营,如增加了个人护理、美容产品、营养膳食等与健康相关的产品。”李文告诉本报,老百姓大药房的非药品销售额占比大概在30%。   广东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排名全国零售药店业第三,2012年销售额在40亿元上下。大参林连锁董事长柯云峰告诉本报,大参林的非药品业务目前只占到销售额的10%左右,“虽然占比还不高,但多元化是我们的经营方向。”   大参林在广州约有60家医保店,大参林广州公司负责人告诉本报,现在药店卖医保药品几乎处于微利状态,公司有600多个药品是亏损经营的。“如果按照《办法》中的要求,光是单独设非药品区和建立单独收银系统,改造成本就要近200万元。”上述负责人表示。   根据商务部相关统计,截至2012年末我国零售药店42万家。业内保守估计,其中一半都已经展开了多元化经营,卖起了药妆、保健品、个人护理产品,甚至大米、油等。相比药品,非药品在零售药店中的利润贡献更大。   而多元化经营也是欧美、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等地连锁药店的一大经营模式。为此,湖南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公司董事长谢子龙建议,医保经办部门应放宽对医保定点药店经营范围的不合理限制,在专业化服务的基础上允许药店开展多元化经营。   零售药店市场份额占比仅两成   谢子龙还指出,当前药品零售行业的生存环境异常恶劣。“有些地方政策要求非药品的营业面积不能超过药店营业面积的30%,这势必会影响到药店的多元化经营问题。还有很多地区的医保政策要求医保定点药店只能经营药品等。这些政策都对我们整个药品零售行业极其不利。”   2011年5月,商务部发布的《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提出:“十二五”期间药品零售连锁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总额的比例要达到60%以上。但谢子龙提供的一个统计结果显示,近两年来药品零售连锁百强企业销售额比例却在下降,由35.4%降到34.6%,距离到2015年所要达到60%的指标距离正在拉大。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零售药店整体数量高于医院数量,但目前药店在药品市场的份额还是很低。“整个药品市场医院占80%,药店占20%,医保基金在药店分布的比例更加可怜,我们最近调研几个地方都不到5%。”人保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医疗保险研究室副主任董朝晖指出。   为什么这么低?在董朝晖看来,制约零售药店发展有两大因素,一个是处方权,一个是医保定点资质。   “假设全国的药品市场是100%,其中70%花在医院门诊,门诊只有30%的购药需求流向了药店,70%再乘以30%大约是20%。这就是说,现有的政策不变、医药不分开,零售药店最多只能占到药品20%的市场份额。”董朝晖坦陈,没有处方权,医保基金就很难流到药店。   为什么医保基金只有5%流向了药店?董朝晖算了一笔账:“城镇职工医保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个人账户占了医保基金的40%不到,支出大概37%,医保定点药店主要由个人账户来支付,统筹基金支付得很少,个人账户资金大概只有20%流到了医保定点药店,37%乘以20%就只有7%流到了药店。”   对此,多家连锁药店呼吁,“应该允许门诊统筹这部分的医保基金向零售药店放开,等于放开医院门诊的一部分处方权,这样既能拓宽药店收入渠道,也能方便参保人就近购药。”   不过,目前全国尚未有医保基金统筹账户对零售药店开放的先例,甚至医保个人账户(医保卡)在药店的使用也有诸多限制。零售药店业的这种集体诉求要实现仍有待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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