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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特药纳入医保受阻国内谈判机制

中国虎网 2012/6/19 13:59:59 来源:  2012-06-18 医药经济报 
  生意社6月18日讯       随着医疗保险筹资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对新药、特药安全有效性的认可度进一步提高,我国已开始逐步将罕见病患者亟需的特效药纳入医保药品目录。6月6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简称人保部)相关负责人就人民网网友在部委领导留言板中提出的有关罕见病特效药进医保的问题进行回答时指出。   由于治疗癌症、罕见病的药物价格偏高,这类药物一直未被纳入医保范畴,但由于我国患者的支付能力有限,因病致贫的现象非常普遍。   价格偏高的罕见病药物进医保业内已呼吁多年,但由于医保保障能力有限,又缺乏合理的准备机制,因此,此类药物进医保一直没有更多的进展。   在2009年,人保部在公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年版)》时指出:对于部分高价药品进入医疗保险,将引入药品谈判机制。   此次人保部再次提出要将罕见病患者急需的特效药纳入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对于从事该类药物生产和研发的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新的利好。   高价药应用少   在欧美国家,罕见病药物大多能得到医保报销的待遇,但是,由于我国对医疗的投入占GDP的比例较低,因此,保障能力不足一直是这些药物难以进人报销环节的关键所在。   目前,我国医疗保障体系是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设计的,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作为主体层次,其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密切相关。   总体来看,现阶段我国医保的筹资水平还比较有限,只能重点保障符合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等条件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费用的支付。   从现行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年版)》来看,基本能满足临床及参保人员的基本用药需求,尽管目录设置了可供临床根据个体差异选择使用的乙类药物,其中包含部分价格较高的药品,但这类药物并未能涵盖所有肿瘤和罕见病治疗药物。   尽管如此,依然有其他方式让这些药物得以使用。   据记者了解,在和网友交流的过程中,该负责人表示:国家规定,对特殊疾病治疗所必需的目录外药品,统筹地区要建立定点医疗机构申报制度,并明确相应的审核管理办法。如确属治疗必需的,定点医疗机构可向统筹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不过,从目前来看,这样的措施并未能起到应有的作用,由于实施总额预付和门诊统筹的需要,这类药物难以得到使用。   来自医院方面的人士表示,除了一些财力雄厚的大医院外,很少有医院会提出这样的申请,因为使用此类高价药的患者较少,而采购这样的药物又很占用资金。此外,高价药也会造成费用过高,医保难以报销。   谈判机制待完善   高价药物进入医保的一大难关就是价格,由于一些新药、特药研发困难,患者人群小,因此,药品定价普遍偏高。   由于投入较大,这些企业不愿意降价,因此,造成现在纠结的局面。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人保部一直在积极探索建立谈判机制,对于部分临床疗效确切、有重大创新价值,但价格昂贵,可能对基金产生风险的药品,研究制定谈判准入方法。   不过,对此前景,很多业内人士并不看好。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原主任、中国医院协会医疗保险管理专业委员会贾方红指出:这样的准入方式不太可靠,因为药品定价到销售要经过多个环节、多个部门,不同的部门对价格的态度不同,因此,推进存在一定的困难,因此,这项工作迟迟没有开展起来。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分析指出,医保谈判迟迟没有结果的原因有3个方面,第一是药品谈判机制的有关规则并不完善。《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到将探索建立医药费用供需双方谈判机制,也就是说,现在的谈判机制都是在最初步探索阶段。其次,实行谈判机制的目的是让一些高价药也有机会进入医保目录,但是包含高价药的基本药物目录扩展版至今还没有发布,这也是一个影响因素。还有一点就是,有些药物价格明显偏高,直接纳入医保目录会对医保基金的使用带来风险。   不过,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制药业专家王宏志表示:高价药物能否通过谈判机制进入医保主要还是看医保部门的意见,价格其实不是最重要的,决定价格的还是采购价,不是零售价,只要谈判能把价格谈下来就行了。   不少专家指出,我国医保发展的方向还是低水平广覆盖,高价药并不是近期发展的重点。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也指出,总体来看,现阶段我国医保的总体筹资还比较有限,只能重点保障符合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等条件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费用的支付。对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以外的药品和费用,患者可以通过各种补充保险及商业保险来解决。(作者:贾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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