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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种植业仍处于起步阶段 如何突围

中国虎网 2012/2/28 13:40:18 来源:  2012-02-27 中国中医药报 
  生意社2月27日讯       近年来,药材价格的大幅度上涨,使中药材种植成为农民致富的希望产业和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但现实来看,中药材种植业仍处于起步阶段,还需要更多的社会资本进来,推动中药材种植的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   让企业推动种植业现代化   人们习惯认为,一个产业的兴旺发达,依赖于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这固然不错,但说到底,合理利用资金与技术的是企业家。中药材制造的现代化,会逼迫中药材种植不断转型升级。实现这种转型升级的主体是企业和企业家,只有企业最能感知市场冷暖,并整合方方面面的资源,共同推进中药材种植的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   道地性种植不可乱套   不同药材对地貌、气候、土壤的要求不同,各个地方应选择适于本地种植的高产、优质品种,即坚持中药材生产的道地性原则。如西洋参、人参只适宜在北方以及南方海拔1000米左右的地区种植,而罗汉果、砂仁只适宜在南方种植。   强调中药材种植的地道性,并不否认合理地扩大中药材的种植面积,如湖北省是南北药用植物的交汇和过渡地带,80%的山地丘陵适合种植中药材,自然在药材种植品种上灵活性大,同时也为多种药材从野生变家种提供了良好的自然条件。最近几年,湖北逐步形成了武陵山、秦巴山、大别山、幕阜山、神农架五个中药材种植区域。   选择具有产业价值的品种   选择什么品种进行种植,是中药材种植产业要解决的首要问题。面对当前市场对中成药、中药饮品等需求的逐步扩大,药材种植企业须认真研究市场,选择合适品种进行种植。   要掌握市场行情,需要经常派专人到安徽亳州、河南禹州、河北安国等中药材市场多走走,多和业界企业家与专家探讨,多和消费者沟通,以便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了解市场的需求和消费者的偏好。   广开销售渠道   药材是一种特殊商品,大部分药材生长周期较长,药材涨价时,供给短期内也上不来;价格下跌时,供给短期内也下不去。这种产品特性经常导致药材价格过山车,挫伤药农的种植积极性。   不论是药材加工制造企业,还是药材销售商,应千方百计拓宽药材销售渠道。有实力的中药制造企业,最好能参与药材种植基地建设。这一方面有助于解决药材的销路问题,另一方面也能保证药材来源的稳定性。   江苏省射阳县洋马乡是我国最大的药用菊花生产基地,所种植的菊花总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50%以上,现已有菊花加工、销售企业3个,形成了中药材种植、加工、销售于一体的发展模式。自我消化不了的,还可以销往药市、药店、医院以及其他中药制药厂家等。因药材销售不是问题,药农的种植积极性很高,也更愿意按照标准化要求进行种植。   建立规范化种植基地示范区   企业和科研院所从事的都是GAP示范基地,大规模种植还必须依靠农户。企业的优势在于,集中力量建立规范化种植基地示范区,充分发挥其指导、监管、管理作用。因此,企业只需建立完善的、全过程的中药材质量标准控制体系,用示范基地带动区域农户种植,将会使药材种植逐步进入良性循环。   根据中药材的生长特点,企业应以高产、优质、高效、无公害为目标,重点推广先进、实用、简便的技术,如规范化种植技术、设施栽培技术、适时采收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等。如宛西制药,对药材种植基地实行长期跟踪动态管理方式,值得业界学习借鉴。   利益蛋糕要切好   建设GAP基地的一大难题,就是土地使用权问题。实践证明,企业完全租用土地,让农户按照GAP规范进行种植,最终都因农户抵触心理严重,导致管理成本过高。要推进中药材种植业的发展,必须建立起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实现企业与农户的双赢。   贵州昌昊有些经验值得借鉴。公司和农民合作社共同参股建立基地,建立起利益分享机制。农户可从合作社以优惠条件获得良种、化肥、农药、农业机械等生产要素。采收之后,农户向合作社送交全部产品,合作社可将产品销售给公司,也可直接向市场销售。这既避免了公司和合作社可能出现的矛盾,也让分散化种植与广阔的市场实现了对接,小生产方式和规模经营实现了统一。   归口统一管理   中药种植涉及农业、林业、卫生、药监等许多行政部门,有些监管职能存在交叉重叠。这种条款分割式管理容易造成人人在管、人人又不管的尴尬局面。为规避这种不良后果,中药材种植业迫切需要众多管理部门能协调统一起来,最好是成立一个统一的中药材种植管理部门,把各部门的监管职能进行归口,提高管理和服务效率。   只有成立统一协调的管理部门,才能进一步完善、统一中药材的质量标准,如有效成分含量的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做到质量控制有法可依,有理可循。一旦检测达不到质量标准,就立刻禁止销售,让最好的请过来,不好的请走开,将劣质药材赶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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