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市场分析 > 明年起西安市低保户将享受医疗救助

明年起西安市低保户将享受医疗救助

中国虎网 2006/11/12 0:00:00 来源: 未知
  据西安晚报报道,从2007年1月起,西安市全面推行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届时,全市13个区县16.4万低保对象将被纳入城市医疗救助范围。   从2005年7月起,我市在新城、碑林、雁塔、莲湖、未央、灞桥六区,开展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通过一年多不懈努力,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已有9400人次享受了城市医疗救助待遇,占保障对象的8.55%,发放救助金599.3万元。有关部门 负责人表示,6个区的前期试点为全市推行创造了经验。目前,在其它区县推行城市医疗救助试点的条件已基本成熟。已经进行试点的6个区有11.1万低保对象,占全市66.7%,其它7个区县有5.3万低保对象,仅占全市34.3%,工作量不是很大。   《西安市城市医疗救助试点暂行实施细则》也进行了修订,根据《实施细则》,城市低保对象患有规定范围以内的大病、重病住院治疗的,可获得每年累计不超过6000元的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随时办理。患有规定范围以内的大病、重病、慢性病需长期服药但未住院治疗的,按照每人每年300元至800元的标准一次性补助,集中在第四季度办理。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户服务邮箱:200899936@qq.com 客服QQ: 200899936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