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市场反馈 > 巩固取消药品加成成果 进一步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巩固取消药品加成成果 进一步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中国虎网 2017/12/27 0:00:00 来源: 未知
出台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三年行动方案、重点领域价格改革不断突破、加强垄断行业价格监管……2017年,价格改革向深水区迈进,“硬骨头”被逐一啃下。

十九大报告指出,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价格是各种市场要素的核心。未来价格改革将如何推进?百姓将增加多少获得感?

【全面取消药品加成:看病能否更便宜?】

2017年,我国在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的同时,全面推开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结束了60多年“以药补医”的历史。

以北京为例,4月8日起,北京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都取消了挂号费、诊疗费,取消药品加成,设立医事服务费。半年内,参加改革的3700多家医疗机构完成门急诊量1亿多人次,扣除CPI影响,医药费用增长不足2%,为2000年以来费用增幅的最低期。

【展望】根据2017年出台的《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下一步将巩固取消药品加成成果,进一步取消医用耗材加成,优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医用耗材包括心脏支架、手术用纱布、牙材料等。目前医用耗材加成基本在5%至10%。

“价格改革要强化与医药、医保、医疗等改革政策协同联动。”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说,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和耗材等费用,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出空间;要树立底线思维,高度重视保障特殊病种群体、低收入群体特别是贫困家庭的利益。

【垄断行业价格:涨还是降?】

2017年,我国大力推进输配电成本监审,全面完成全国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核减成本比例达14.5%,降低企业用电成本480亿元,电力市场化交易比重提高到23%。

与此同时,为降低用能成本,取消向用户征收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353亿元;取消向发电企业收取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390亿元;取消电气化铁路还贷电价60亿元;降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征收标准,为企业减负160亿元。

在天然气价格领域,完成首次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成本监审,核减成本比例达16%;在此基础上,降低非居民用气价格每立方米0.1元,减轻企业用气支出160亿元。加强地方天然气管输价格监管,减轻企业用气支出40亿元。

在铁路客运价格领域,普通旅客列车运输成本监审全面开展,年底将完成。

【展望】记者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下一步我国还将制定完善居民供水供气供热成本监审办法、定价办法,力争2020年前实现全覆盖。在此基础上,加快理顺城市供水供气供热价格,研究逐步缩小电力交叉补贴,完善居民电价政策。

铁路客运领域,将进一步完善普通旅客列车硬座硬卧票价形成机制,逐步构建以列车运行速度和等级为基础、体现服务质量差异的票价体系。

【节能环保价格:如何引导绿色消费?】

为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我国重视发挥节能环保价格的调节作用。2017年,加快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相关意见出台,有利于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产业结构调整。

针对北方地区清洁供暖,我国按照“企业可持续、居民可承受”的原则,统筹运用上网侧峰谷电价政策、输配电价改革、可再生能源直接交易、完善“煤改气”气价政策、完善供热价格政策等手段,建立健全清洁能源供暖价格政策。

【展望】国家发改委明确,未来将定期评估完善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政策。按照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逐步调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探索实行差别化收费制度。完善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根据成品油质量升级进程,制定国VI标准价格政策。

【民生价格保障:如何托底?】

伴随价格改革迈向深化,加强价格监测预警,有针对性地开展价格调控,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成为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重要抓手。

2017年,价格监管部门加强重点时段价格调控;研究完善生猪市场价格调控预案;督促各地执行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展望】未来将进一步加强民生商品价格监测预警,研究完善价格异常波动应对预案,健全重要商品储备制度。适时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制定低收入群体保障预案,完善配套政策。

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价格司司长施子海说,在全面深化价格改革全过程中要始终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保持民生商品和服务价格基本稳定,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户服务邮箱:200899936@qq.com 客服QQ: 200899936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