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市场反馈 > 西湖区医药价格将严格实行明码标价

西湖区医药价格将严格实行明码标价

中国虎网 2017/4/24 0:00:00 来源: 未知

本报讯(陈文萍记者庄艳)“各营利性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制定价格;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明码标价和医药费用明细清单制,通过多种方式向患者公示,保持公开透明……”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非公立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规范医药价格行为,维护患者合法利益,近日,西湖区对辖区内的所有非公立医疗机构,发放了《关于规范营利性医疗机构价格行为的提醒书》,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向事前引导防范转变。

西湖区发改委主任徐正辉告诉记者,西湖区给辖区内的上百家非公立医疗机构发放了《提醒书》,要求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消费者一旦发现有非法定价等行为,可拨打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投诉举报,物价部门将依法查处。

据悉,此次西湖区物价部门要求,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制定或调整需提前一周在收费场所、单位网站等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并按隶属关系告知区价格、卫计、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后执行。同时应保持价格水平相对稳定,调价周期原则上不得少于6个月。非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价格调整应提前一周在收费场所、单位网站等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其中常用药品价格调整前应按隶属关系告知区价格主管部门。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户服务邮箱:200899936@qq.com 客服QQ: 200899936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