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企业|药店|医院 > 因涉疫苗事件 鹭燕医药两子公司遭立案调查

因涉疫苗事件 鹭燕医药两子公司遭立案调查

中国虎网 2016/4/11 0:00:00 来源: 未知
       因子公司涉及问题疫苗事件而备受关注的鹭燕医药昨日发布公告称,在4月8日和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市仁邦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邦医药”)和成都鹭燕广福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福药业”)分别收到了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立案通知书》。  






     公告显示,因仁邦医药涉嫌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因广福药业涉嫌 虚构药品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销售记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依法对该两家公司立案调 查。

  而在3月24日,鹭燕药业曾发布了一份媒体报道的情况说明公告,在公告中鹭燕药业曾表示,经公司初步自查,仁邦医药和广福药业制定了规范的质量 管理制度和流程,拥有完好的冷链设施设备,经营的疫苗产品均为有效期内的合格产品,疫苗购进、仓储、销售、运输等环节的台账记录齐全。且截至公告发布日, 两家子公司经营活动情况正常。然而在十多天之后,鹭燕药业的两家子公司却纷纷收到了立案调查通知书。

  据此前鹭燕药业公布的数据,仁邦医药和广福药业两家子公司在2015年合计实现净利润约为532.6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约4.58%。因而有业内人士认为,随着两家子公司被立案调查,或将对鹭燕药业今后的公司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户服务邮箱:200899936@qq.com 客服QQ: 200899936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