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曝光台 > 潍坊安丘回春医药公司被通报 因售不合格紫苏子

潍坊安丘回春医药公司被通报 因售不合格紫苏子

中国虎网 2016/2/16 0:00:00 来源: 未知
    2月16日讯(记者 张坤)近日,山东省食药监局发布了《山东省药品 质量公告》(2016年第三期)。根据山东省药品抽验计划,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省、市两级药品检验机构对全省范围内经营和使用环节进行了药品质 量抽验。其中,潍坊市安丘回春医药有限公司因售卖含量测定不合格的紫苏子,遭到通报。

  2015年8月中旬至12月底,山东省共完成流通使用环节评价性抽验909批,合格905批,发现不符合标准 规定药品4批;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自行组织开展重点监督抽验5532批,采取当地抽,集中检的抽检模式。目前,已核查确认436批次不合格药品(包括中药 饮片420批,其它药品16批)。其中,潍坊的安丘回春医药有限公司因售卖含量测定不合格的紫苏子,遭到通报。通报如下:

  检品名称为紫苏子,生产企业为亳州市豪门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141101,供样单位为安丘回春医药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为含量测定。

  对本次公告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和相关药品生产企业,有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组织查处。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户服务邮箱:200899936@qq.com 客服QQ: 200899936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