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策划案例 > 强制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虐待精神病人或被追究刑责

强制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虐待精神病人或被追究刑责

中国虎网 2015/12/3 0:00:00 来源: 未知
  
强制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虐待精神病人或被追究刑责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主持发布会 图片来源:最高检网站

中新网12月3日电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今日介绍,一旦发现强制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殴打、体罚、虐待或者变相体罚、虐待被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等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检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在检察工作中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见》。

肖玮介绍《意见》时指出,《意见》加强了检察机关对残疾在押人员监管、社区矫正以及对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肖玮介绍,在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活动中,人民检察院发现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对残疾社区矫正人员有殴打、体罚、虐待、侮辱人格、强迫其参加超时间或者超体力社区服务等行为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

肖玮指出,一旦发现强制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殴打、体罚、虐待或者变相体罚、虐待被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违反规定对被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使用械具、约束措施等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户服务邮箱:200899936@qq.com 客服QQ: 200899936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