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曝光台 > 湘潭:公婆不给孙子医药费 媳妇一气之下放火烧房

湘潭:公婆不给孙子医药费 媳妇一气之下放火烧房

中国虎网 2015/5/4 0:00:00 来源: 未知

 

红网湘潭站5月4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李涛 通讯员 高喜朝)湘潭县的俞红因孩子生病,公婆不给医药费,竟一气之下纵火烧房。5月3日,湘潭县法院透露,俞红因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二年。

俞红出生于1993年,邵阳人。2013年,俞红在打工时认识了现在的丈夫黎江。恋爱不久,俞红就发现自己怀孕了,同年底两人结婚。

婚后,俞红一直住在婆家。2014年8月,俞红顺利产下一子。孩子出生后不久,黎江与公婆一同外出打工,留下俞红独自在家照顾孩子。

2014年11月初,因天气骤寒,小孩感冒生病。此时俞红手中无钱、娘家又甚远,只得打电话联系黎江要他寄钱回家,可黎江的电话一直关机,无法联系上。俞红急得直哭。

周围邻居听到哭声后,到俞红家劝解。俞红心情稍缓,打了个电话给公婆,可公婆态度冷漠,甚至怀疑俞红是故意撒谎要钱。挂断电话后,俞红委屈得直哭,在旁边劝解的两位邻居只得离去。

邻居离去后,俞红越想越气,抱着小孩冲上二楼,然后用打火机点燃了公婆所住卧室的衣物。见房间烧起来后,俞红才抱着孩子离开现场。

经周围群众积极扑救,大火最终被扑灭。但因房屋紧靠山林,俞红的行为严重危害到公共安全。经鉴定,被烧毁的床、电视机、柜子、门窗等物价值13930元。

案发后,俞红主动到湘潭县公安局投案。并真心悔罪,获得了丈夫及公婆的谅解。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户服务邮箱:200899936@qq.com 客服QQ: 200899936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