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招商快讯 > 北京将开展10个远郊区县区域中医医学中心建设

北京将开展10个远郊区县区域中医医学中心建设

中国虎网 2015/4/9 0:00:00 来源: 未知

央广网北京4月8日消息(记者李单)记者从北京市卫计委了解到,北京市今年将开展10个远郊区县区域中医医学中心建设。

据了解,北京市卫计委今年将激发中医药发展潜力和活力, 把中医药在卫生、经济、科技、文化、生态方面的五大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成果,将中医药事业发展引向更高的平台和更广阔的领域。加强中医药传承内涵建设,开 展国医大师、首都国医名师的专项学术整理工作,形成北京名老中医药经验集和可转化技术目录,以诊疗方案、临床规范、院内制剂、保健技术等形式推广名老中医 经验。开展市、区和医院的分级传承工作。探索建立中医药传承门人制度。制订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与机制的意见。

同时,实施中医药健康乡村、健康社区工作,开展10个远 郊区县区域中医医学中心建设。打造中医药国际交流中心,积极搭建中医药国际交流与投资平台,培养国际交流人才团队,建立国际化中医药体验基地,营造中医药 国际交流氛围;加强对中医药服务贸易试点区、试点基地和试点项目的扶持,开展中医药国际交流,打造北京中医药服务贸易品牌。鼓励中医药机构和社会资本到境 外发展,做好西班牙巴塞罗那“欧洲中医药发展与促进中心”筹建工作。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球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户服务邮箱:200899936@qq.com 客服QQ: 200899936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