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健康家园 > 药价“市场说了算”

药价“市场说了算”

中国虎网 2014/11/28 0:00:00 来源: 未知
     专家表示,价格“松绑”后,药品市场价格将保持在合理的水平上。对老百姓看病负担影响十分有限,但要彻底解决老百姓“看病贵”问题,仍须加快推进配套制度改革,特别是加快放开医疗服务价格,实现“医药分开”,使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的形成更加符合市场机制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我国将取消药品政府定价,药品实际交易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

    有关专家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得到更大的发挥。价格“松绑”后,药品市场价格将保持在合理的水平上。

    根据征求意见稿,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政府原定的最高零售限价或出厂价格。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高级顾问王锦霞表示,过去对药品实行 最高零售限价管理,与同期卫生、医保制度及药品市场发育程度是相适应的。随着医改的深入,相关体制机制环境发生变化,这种管理方式的弊端日益显现。

    目前,我国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药品品种数量众多,同种药品也有多家企业生产,质量、成本和价格相差悬殊。如果以平均成本水平定价,难以兼顾 不同企业的生产和发展情况,成本高、疗效好的企业不赚钱,成本低、疗效差的企业反而有较大的空间去进行市场运作,这就造成了“劣币驱逐良币”。

    记者了解到,当前,我国取消药品政府定价的时机已经基本成熟。一方面,全民医保体系基本建立,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另一方面,药品集中招标采 购机制不断完善,对药品实行交易价格的制约作用也越来越强。而公立医院改革逐步深入,“以药补医”机制正在破除,医疗机构对药品收入的依赖逐步减弱。

    实施价格改革以后,是否会带来价格大幅上涨呢?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从长远看,医保支付标准对市场交易价格具有较强的引导作用,特别是改革后建立了节约采购成本收益归医院的机 制,医院有动力压低采购价格,加上医保支付标准实行动态调整,经过几轮调整后,医保支付标准就可以反映市场的真实情况,使药品市场价格保持在合理的水平 上。

    王锦霞分析说,药品价格放开以后,药品企业之间的竞争将更加激烈和残酷,竞争机制在药品流通中的作用将进一步显现,将使一些企业压缩经营管理成本,反而可能带来部分药品价格的下调。

    “此次改革对老百姓看病负担影响十分有限。”中国社科院教授朱恒鹏说,不论政府定价还是“市场说了算”,都只会对单个药品的价格产生影响,而患者的医药负担主要取决于药品使用结构及“以药养医”背景下医生的创收需求。

    也有人担心,在药品价格改革初期,在社会零售药店销售的部分药品价格可能会有所上涨。

    王锦霞表示,零售药店是目前药品流通中市场化程度最高的环节。药品价格放开以后,“市场发现价格,竞争降低价格”的机制将会在更大程度上发挥作用,全社会43万家零售药店的竞争将更激烈,老百姓也会“用脚投票”。因此,社会零售药店的价格也不会有大的波动。

    王锦霞还表示,要彻底解决老百姓“看病贵”问题,仍须加快推进配套制度改革,特别是加快放开医疗服务价格,实现“医药分开”,使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的形成更加符合市场机制。

    全面放开药品价格,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做“甩手掌柜”。征求意见稿确定,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政府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监管,促进建立正常的市场竞争机制,引导药品市场合理形成价格。

    记者了解到,在药品采购机制方面,有关部门将根据药品特性和市场竞争情况,实行分类采购,通过市场竞争确定药品采购价格。医保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考虑医保基金及患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报销药品支付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价格主管部门将制定药品价格行为规则,指导生产经营者合理制定价格,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价格行 为,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同时,将健全药品价格监测体系,重点做好竞争不充分药品出厂(口岸)价格、实际购销价格的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

    “从长远看,我国仍应加快推进医药体制改革。”朱恒鹏表示,如果医改无法取得实质性进展,医生的人事薪酬体制及公立医院法人化没有根本性改革,社会资本办医不能形成竞争力,外部监管对医药价格的管控将十分有限,很难真正管住药品价格。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户服务邮箱:200899936@qq.com 客服QQ: 200899936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