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政策法规 > 全国食药省级一体化投诉举报系统在山东首试

全国食药省级一体化投诉举报系统在山东首试

中国虎网 2013/8/16 0:00:00 来源: 未知
近日,全国食品药品省级一体化投诉举报业务系统在山东省首试,这为该系统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奠定了基础,同时也标志着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渠道更加畅通。
 
  据介绍,国家食品药品省级一体化投诉举报业务系统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投诉举报中心开发。作为省、市、县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共享的信息化工作平台,建成后将构建横向联通、纵向联动的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体系。该系统依托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监专网或互联网运行,统一受理通过电话、信件、互联网、传真、走访、移动终端等多种渠道接收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系统包括业务受理、业务处理、查询统计、监控管理、业务管理、个人助手和系统管理等功能,能满足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以及对各地的指挥调度、坐席监控等功能,同时实现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互联互通。通过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省级一体化业务系统的建设,真正做到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服务食品药品监管科学决策。
 
  山东省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选定的首个试运行省份,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高度重视,由省局稽查局牵头负责该项工作,目前已选择了省局、菏泽市局及其5个县(区)局作为试点,扎实做好试运行工作。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户服务邮箱:200899936@qq.com 客服QQ: 200899936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