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政策法规 > 福州:医保定点药店诊所违规将被取消资格

福州:医保定点药店诊所违规将被取消资格

中国虎网 2006/7/3 0:00:00 来源: 未知
  据新华网消息,福州市医保中心日前就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作出了具体规定,根据规定,该中心将定期对全市的医保定点药店和诊所进行调查,如发现有存在不法行医行为或违规经营,医保定点单位的资格将被取消,同时两年内不得再申请成为医保定点单位。   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因不法行医行为或违规经营受到卫生、药监等行政部门处罚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或医保定点单位因违反医保服务协议被取消医保定点的,2年内不得申请医保定点。   连锁医药公司分店因违规被取消医保定点的,其连锁其他分店1年内不得申请医保定点。兼营百货的零售药店、定点医院附近的零售药店暂不列入医保定点。医保定点药店诊所必须悬挂医保中心统一颁发的定点标牌,严禁擅自制作和悬挂自制定点标牌。医保经办机构要加强巡查制度,优化服务。劳动保障、卫生、药监、财政等部门要建立联合检查制度,定期对对医保定点机构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户服务邮箱:200899936@qq.com 客服QQ: 200899936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