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企业|药店|医院 > 感冒药零售能否排“麻”关键在药店

感冒药零售能否排“麻”关键在药店

中国虎网 2012/10/8 13:30:17 来源: 未知
         为防止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失进入制毒渠道,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发布通知,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此次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为期5个月,将在全面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基础上,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为重点品种,以流通环节为重点环节,全面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遏制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特别是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失的严峻势头,维护正常药品生产经营秩序。特别要求进一步规范零售行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零售时必须查验、登记购买者身份证。     含有麻黄碱以及伪麻黄碱成分的感冒药不在少数。笔者初步筛选,在批准的OTC化学药品里,涉及到“麻黄碱”的有近70种通用名及复方药物,如果算得上含有麻黄成分的OTC感冒止咳中成药也不下80多种之多。     有业界人士质疑,这项“限麻令”是否会影响到含有麻黄碱成分的感冒药销售,导致新康泰克、白加黑、泰诺、百服咛等品牌的陨落。对此,笔者认为,这关键在于药店的态度。     首先需要阐明的是这个限令不是针对药品本身的不良缺陷,而是另外产生的次生问题——制毒原料。因此它跟多年前的PPA(苯丙醇胺)事件性质完全不同。既然是这样,就没有必要对药品本身的疗效和应用产生怀疑。     其次,类似的“限麻令”早在5年前(2008年)SFDA就有在药店购买数量上的规定:一次购买不得超过5盒的规定,这么多年下来并没影响到含麻感冒药品牌很大的影响。只是这次提出来的要求购买者实名登记,在行为上多了一个环节而已。现在实名登记的事情越来越多,老百姓不会因此感到诧异和惊慌。只要人们认准的“药名”(商品名)该用还得用,该信任还是信任。没有改变购买主体性质上的变化。     第三,关键是店员在购买行为上有没有主观导向,比如,一个顾客来买“白加黑”或其他含麻感冒药,认真的药店请其出示身份证,而顾客没有带,那么这时会出现两种可能,一种是说那就换个不含麻黄碱的吧,顾客说“行”。这样这个消费就转向了别的品牌。另一种情况是,顾客坚持要买这只药,说只有这只药才有效。店员说那就算了吧,反正我也认识你,你不会去制毒品的,这次买给你,下次记着带吧。     第四,这里对身份证出示行为的要求要看有多具体,是出示,还是只是登记。如果是出示身份证,还真会挡掉一部分顾客,如果只是登记也就问题不大了,谁还不记得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呢。     第五,药店的倾向性更大,一来药店怕麻烦怕检查出问题,那就干脆不进这类感冒药;二来就算进了,让顾客都不去买含麻黄碱的感冒药而转购其他。对于这种影响是药厂和顾客都控制不了的。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含麻感冒药的生产企业没有必要去改变已有品牌,没有必要去花时间和精力去研发推广新感冒品牌药。可要知道,上市一只新品种包括研发、申报审批和推广是有大量的投入,毕竟这与PPA的情况性质不同,只要药店不怕麻烦,自身管理上不出问题就不会产生市场的“排麻”结果。     面对“限麻令”,含麻感冒药的生产企业没有必要去改变已有品牌,没有必要去花时间和精力去研发推广新感冒品牌药,这会造成巨大的浪费,毕竟“限麻令”与PPA的情况性质不同,只要药店不怕麻烦,自身管理上不出问题,就不会产生市场的“排麻”结果。(作者:吴惠芳)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户服务邮箱:200899936@qq.com 客服QQ: 200899936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