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药妆资讯 > 卫生部:我国1.2亿人肥胖 油盐摄入超标

卫生部:我国1.2亿人肥胖 油盐摄入超标

中国虎网 2012/7/18 13:52:51 来源: 未知

    昨天,卫生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国慢性病防治工作进展情况。目前我国有2.6亿慢性病患者,目前慢性病导致死亡已经占到我国总死亡的85%。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老龄化加快,我国慢性病发病人数快速上升,慢性病成为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卫生部公布的一组数字说明慢性病事态严峻:据统计,目前慢性病导致死亡已经占到我国总死亡的85%,导致的疾病负担已占总疾病负担的70%,是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原因。

    有关专家介绍,我国45%的慢性病患者死于70岁之前,全国因慢性病过早死亡占早死总人数的75%。我国现有超过2亿高血压患者、1.2亿肥胖患者、9700万糖尿病患者、80%家庭人均食盐和食用油摄入量超标。未来20年,中国40岁以上人群中主要慢性病患者人数将增长一到两倍,慢性病导致的负担将增长80%以上。

    就此,卫生部发布《中国慢性病防治工作计划(2012-2015)》,提出多项2015年将达到的具体目标。其中包括全国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下降到9克以下;成年人吸烟率降低到25%以下;成人肥胖率控制在12%以内,儿童青少年不超过8%等。卫生部称,为推进规划实施,中央财政加大了对慢性病防控的投入力度,今年医改重大专项慢性病防控项目中央财政投入资金较去年增长近1倍。

    >>通报

    柬埔寨疫情未在中国发现

    世界卫生组织4日公布柬埔寨卫生部上报的疫情通报称,一种未知致命疾病已造成该国61名儿童死亡。世卫组织说,该病属重症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发病初期高烧,接着出现呼吸系统症状,一些患者还伴有神经系统症状,随后发展为急性呼吸衰竭。

    昨天,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表示,关于柬埔寨发生的疾病的问题,卫生部高度重视,我国还没有发现这样的问题。

    >>释疑

    献血延至60岁不违法

    昨天,卫生部就对献血者进行健康检查新国标相关问题进行解读,表示将献血年龄延长至60周岁没有超出《献血法》的要求。

    《献血法》规定国家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但“释义”提出,“法律规定的终止献血年龄只是法律的一般规定,并不是超过终止年龄的不允许献血”。因此卫生部指出,新国标将献血年龄延长至60岁并没有超出《献血法》的要求。据称,献血年龄的延长既是出于献血者身体健康的考虑,又是为了满足部分长期、固定献血者的献血愿望。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户服务邮箱:200899936@qq.com 客服QQ: 200899936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