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风云人物 > 陈竺:保持打击制售假药高压态势 确保用药安全

陈竺:保持打击制售假药高压态势 确保用药安全

中国虎网 2011/12/31 0:00:00 来源: 未知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29日,卫生部联合公安部、工信部等六部局召开全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电视电话会议,卫生部长陈竺指出,六部局将进一步加强协作,继续保持打击制售假药高压态势,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12月29日,卫生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召开全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电视电话会议。专项整治部际协调工作机制总召集人、卫生部部长陈竺通报卫生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并代表六部局做总结报告,六部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陈竺指出,通过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各地进一步落实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和质量标准逐步完善,医药产业结构进一步得到调整和优化,药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得到增强,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趋向好转,两年来没有发生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故,人民群众的药品消费满意度有所提升。开展专项整治促进了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认为,经过两年专项整治,整治任务全面完成。主要表现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药行为效果明显;大力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成果显现;整顿和规范药品广告取得阶段性成果;加强药品生产监管,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探索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工作新模式;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标准迈上新台阶;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更加完善;药品购销渠道管理得到进一步净化;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严密控制药品安全风险;建立药品电子监管制度,提高监管水平;加强中药饮片安全管理,规范中成药合理应用取得实效;医药工业结构调整取得成效,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供应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监管工作进一步增强。

    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发挥部际协调机制作用;领导机构健全,责任落实到位;适时开展调研和督查,及时解决专项整治难题;开展药品安全宣传和信息交流工作;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基本建立。

    陈竺强调,六部局下一阶段将进一步加强协作,发挥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协调机制作用,继续保持打击制售假药高压态势,集中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收购药品、通过网络联系采用邮政寄递形式销售药品的专项行动,开展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及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的专项行动,开展打击非法委托加工等违法违规行动。继续加大整治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力度。进一步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环节监管力度,提高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和质量保障水平。推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信用监管和失信惩戒制度,继续探索高效的预防、监管、奖罚并重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及药品安全长效机制,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陈竺表示,虽然此次专项整治告一段落,但药品安全没有终点,在下一步工作中应认真贯彻《国家药品安全规划(2011-2015年)》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推动药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加强部门密切协作,强化联合监管、联动执法机制作用,保持打击制售假药高压态势不松懈,加大整治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力度,进一步落实药品安全监管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和联合执法,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用药、合理用药意识,创造良好的公众用药安全环境。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户服务邮箱:200899936@qq.com 客服QQ: 200899936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