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虎网 2011/12/16 0:00:00 来源:
未知
据国家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日前,国家食药监局发出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
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保健食品涉嫌非法添加一律提请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通知强调,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以全面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为核心,以规范许可,加强生产经营、标签标识和广告监管为重点,严格落实
企业主体责任,完善监管机制和制度,确保
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通知要求,要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案件查处信息,形成全面治理和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和合力,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法定高限从严从重处罚。对普通食品违法违规宣传和违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律移交负责审批或监督的职能部门查处;对未按规定建立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导致无法追溯产品源头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严肃处理;对违法违规广告的,一律移交工商部门;对涉嫌非法添加的,一律提请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通知还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大力推进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快推进职能交接,保证职能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加快推进检验检测、风险控制等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通知最后强调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有效解决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监管责任意识,细化和明确各级监管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监管中的失职、渎职等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