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市场反馈 > 生物医药获国家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投资

生物医药获国家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投资

中国虎网 2011/3/25 0:00:00 来源: 未知

    为加快推动新兴战略性产业的发展,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决定启动实施新兴产业创投计划。首批将与北京、吉林、上海、安徽、湖南、重庆、深圳7省(市)合作,吸引社会投资参与,结合地方产业发展特点和区域优势,发起设立20只创业投资基金。日前,两部委与7省(市)签署了20只创业投资基金协议。基金主要投向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等国家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重点扶持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创新型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基金设立的目的一是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政策引导和杠杆放大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新兴产业和具有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二是加快推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国民经济新增长点;三是有效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特色鲜明、根植性强的新兴产业集群,推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四是结合创业板开通,进一步促进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渠道多元化,扶持创新型企业快速发展。

    据了解,这批创投基金将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范管理,支持创新”的原则设立,具有3个特点:一是引导性,基金以社会募集为主,政府资金作为引导资金保证基金的政策导向;二是专业化,基金产业特色鲜明,专注于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三是市场化,基金聘请或委托具有相关行业背景的专业投资管理机构进行管理,按照基金章程以市场化方式独立规范运作。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户服务邮箱:200899936@qq.com 客服QQ: 200899936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