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虎网 2010/8/10 0:00:00 来源:
未知
黄某通过网络,向星沙、浏阳、湘潭等多个地区的药店输送假避孕药。近日,雨花区法院对这起销售假避孕药案件进行了审理,黄某等10名销售假避孕药的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0至15个月不等。
2008年以来,黄某多次化名出现在各种展销场合,趁机四处发送名片和销售假药的宣传卡片。为扩大影响,让更多的人知道自己手里有“货”,黄某还煞费苦心地在网站开通专门的宣传网页,打广告。
韦某是黄某的“老客户”。2009年开始,韦某以每件650元的价格购进假避孕药和假万艾可。然后以每件900-950元的价格卖给高桥
医药物流园的孔某等人。涉案的许某、左某,为了拓宽销路上门推销,将假药批发给长沙市周边城镇的
药店、诊所。
2009年2月至9月,省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陆续查获这批
假药,其中涉案的
保健品店达到十多家,而这十多家保健品店,均未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资格。
法庭上,被告人黄某等人后悔不已,表示愿意认罪。法院判决,黄某等十人犯销售假药罪,判处10个月至15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官提醒市民,购买药品一定要到正规药店,购药时要仔细辨认;购药小票要妥善保管,以备作为今后发生纠纷时的证据。(记者 任文婧)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